• 国务院第590号令赋予拆迁户四大保障,拆迁绝不能“越拆越穷”
  • 资讯类型:热点关注  /  发布时间:2020-08-15  /  浏览:1019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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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方掌握强大公权力,有着不可企及的信息优势,并且身经百战等等,这使得被拆迁人不得不处于维权的弱势、被动地位。可以说,被拆迁人有着先天的缺点与不足,若是没有一个可平衡的力量的加持,作为普通老百姓很难实现高效率的维权。毋庸置疑,被拆迁人只能通过法律对于公权力的制约与监督来掌握一个相对平等的话语权。那么,法律对于“征收拆迁”本身进行了怎样的设置,赋予了被拆迁人怎样的优势,是如何给予被拆迁人保障的呢?以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为例,今天就来谈一谈这一话题。


拆迁不能“越拆越穷”,无论于个人而言,还是于整个社会的发展而言!那么国务院第590号令即《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赋予了被拆迁人这四大保障,也可以称作是维护自身权益的重大优势,这是被拆迁人必须要了解与掌握的,要学法懂法同时善于用法。


一、行政机关不得直接强拆,强拆必须经法院依法裁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8条规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由上述规定可知,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中,行政机关无权直接实施强拆行为。对于合法建筑的强拆必须要在依法作出征收补偿决定的前提下向人民法院申请。在未依法申请的情况下,任何的强拆形式都不合法的,都是违反法律法规的。

需要提醒注意:对于合法的强拆,如果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不是等到强拆手续办完或超过诉讼时效,经专业拆迁律师介入后,通过进行启动相关的法律程序,并运作得当,在相关法律程序进行的过程中,征收方想要进行合法强拆也是存在一定难度的。


二、房屋价值的评估按“市场法”进行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19条第1款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也就是说,被征收房屋的价值应当由有资质的评估机构按照市场法进行评估确定,要确保评估结果能够真实客观的反映被征收房屋的市场价值,不得存在恶意压价的情况。

普通老百姓要明白,房屋价值的补偿一般是按照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周边类似房地产价格来计算,即房屋周边相邻的房屋价值多少就得补偿多少,不能差距过大。如果周边房价已经特别高了,但拆迁方给的补偿却根本不够被拆迁人在临近地段买一套房子,不能保证被拆迁人拆迁后“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居住条件有改善”,那么这个补偿其实是低于法律规定的,是违法的。“市场比较法这一评估方法的确立无疑有益于确保被拆迁人获取真正公平、合理的补偿。


三、要先补偿后搬迁,并且禁止违法暴力逼拆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7条规定,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上述规定明确了”先补后拆“的顺序原则,并且禁止暴力逼拆。因此,房屋征收一定是补偿到位后,才进行搬迁的。如果未补偿到位,不可以搬迁。

因此,对于选择货币补偿的被拆迁人来说,补偿款应当在拆迁前就已经拨付到位了,不应该出现房子都拆了补偿款还没到被拆迁人手中的情况。另外对于选择产权调换的人来说,如果是现房,必须先拿房后搬迁,也就是说被征收人搬进安置房并且办理交付手续后,才视为补偿到位。如果是期房,征收方只有在补偿协议中明确安置房的地点和面积,且提供周转用房或支付过渡租房费用后,才能要求被征收人搬迁,待安置房竣工后再按约定交付房屋。

“先补偿,后搬迁”这一原则的确立能充分保障被拆迁人利益,能够最大程度地避免被征收人房屋被拆却拿不到补偿款甚至“拆了旧房无新房”的局面,也为征收方设置了拆除房屋前所必须履行的安置义务。

四、关键性征收行为可救济

对于征收行为被征收人拥有多种方式进行救济,比如说提出意见、要求听证、提出异议并申请核对调查结果、申请复核等等。不过这里要强调的,是一种狭义上的“征收行为可救济”,是指关键性征收行为可以通过行政诉讼救济。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14条规定,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第26条第3款规定,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通过上述规定可知,房屋征收决定和征收补偿决定这两种关键征收补偿行为,被征收人是可诉的。被征收人应要随时关注这些关键性行政决定的作出,第一时间获取决定的内容并及时求助专业律师,不要错过6个月的起诉期限。起诉期限一旦错过被征收人将丧失了起诉权,那么再想提高补偿、优化补偿条件就会变得异常艰难,专业律师可能也无法帮助到大家。

被拆迁人要是想在拆迁维权中扭转弱势地位,必须要倚仗法律,因而对于法律有关拆迁的规定以及法律赋予大家的权利与优势,被拆迁人必须主动的去了解与掌握,从而及时的辨别出一些不合法、不合理的情况,并通过合适的法律渠道实现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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